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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委員會「110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交流活動」實施計畫一份

說明:
一、 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9月11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518號函暨本府110年7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00166341號函續辦。
二、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反覆且不可預期,並基於學生安全考量,「110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」改以線上交流方式辦理,採取交流不競賽,讓學生展現練習及準備成果,並請評審委員提供評語及改進建議,作為後續參賽精進參考,同時提供參與師生獎狀及獎品,以資鼓勵。
三、 旨揭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 錄製影片類別及組別:沿用客家藝文競賽類別分為客語歌唱表演類、客語口說藝術類及客語戲劇類;組別分為幼兒園組、國小低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。另增列客語主題聊天類,考量為試辦項目,本年度以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試辦。
(二) 影片上傳方式及時間:採線上報名,報名期限及網站,將另案通知。
(三) 影片拍攝方式:不限,影片製作得以平板、手機、相機或攝影機等相關器材拍攝。
(四) 評審方式:評審委員針對各表演隊伍表演內容,提供評語及改進建議,作為後續參賽精進參考。
(五) 獎勵:為鼓勵學校參加,客家委員會致贈參加學生及老師參加獎1份。
(六) 相關費用津貼:由客家委員會酌予核撥各參與學校行政費用(含膳雜費、茶水費、服裝道具租用、錄製影片所需費用等,各校自行運用),由參與學校開立收據,於活動結束後,檢送至客家委員會指定單位,據以支領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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