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縣112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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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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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核項目與重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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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/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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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評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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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視
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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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師面向:行政組織與運作(20%)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「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」,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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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,定期召開相關會議,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標註「家庭教育」。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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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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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每學年規劃與辦理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教育專業成長研習。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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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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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學校每年應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研習,並返校宣導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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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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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學生面向: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2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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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檢視正式課程外,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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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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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(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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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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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家長面向: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(2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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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或親師座談(至少3場次)(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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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2-4 家庭訪視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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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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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加強親師聯繫功能,落實家庭訪視功能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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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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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高關懷家庭面向: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(2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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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結合社區資源,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,共同推展教育活動。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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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1-1社區課後輔導班計畫
4-1-2社區課後輔導班照片
4-1-3社區服務學習
4-1-4社區祖孫活動
4-1-5社區重陽節活動
4-2-1提供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
4-2-2高風險家庭輔導機制
4-2-3中輟生輔導及復學安置工作評估指標
4-2-4憂鬱自傷三級預防
4-2-5弱勢及低成就學生課後輔導機制
4-2-6自殺防治家長宣導
4-2-7家庭教育-青春專案成果
4-2-8家暴防治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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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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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推動高風險、弱勢家庭、低學習成就、偏差行為等學生之辨識與輔導機制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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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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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特色(1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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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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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畢業生親子露營活動
5-2暑期親子風箏製作及昇放營隊
5-3親子舞獅活動
5-4家庭親子日活動
5-5親子共讀活動
5-6親子戶外參訪活動
5-7校園親子露營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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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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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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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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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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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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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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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泰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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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泰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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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春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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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各校6月以前製作完成上傳,並至教育處公務填報區填寫家庭教育評鑑網頁網址。
各校請至http://163.22.69.133/family/index.php測試貴校網址是否連結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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